李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失智老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经市民政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各部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要求,以高品质生活创造行动为抓手,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政策设计,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动认知症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
一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设。开展现有老年人认知症、阿尔茨海默病(ad)照护专区、康复照料机构调研,准确掌握床位需求。支持更多养老机构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重点针对认知功能下降、行为障碍、生活能力逐渐下降的老年人开辟专门照护空间,增加专业照护床位。委托专业机构研究起草我市养老服务机构认知障碍专区建设方案、建设和服务评价标准,并将养老服务机构认知障碍专区建设项目纳入我市2024年20项民心工程,计划在年底完成至少10家养老服务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的建设任务。
二是推动医养资源深度融合。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上门巡诊等服务,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为符合条件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医疗机构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与医疗联合体内的牵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等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实现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协同。
三是推动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体系、为老服务志愿队伍建设。鼓励支持我市有关院校开设老年、康复、护理、社会工作等为老服务相关专业,畅通养老护理“中职、高职、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天津市职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联合开设全国首个本科养老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老年福祉与管理)专业,我市目前有12所专业院校设立老年学、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积极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天津职业大学建有政企行校在内的养老服务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天津市养老服务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天津市首届养老服务高峰论坛,牵头成立全国智慧社区养老产教融合共同体。依托各类机构,已建成养老服务10个实训基地、10个培训基地。举办养老机构院长、护理员骨干等6个专项、6期培训班,培训养老院长和护理员3690人次。2021年起在全市开展“寸草心、手足情”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全市16个区、3719个志愿组织、7.5万多名志愿者参与,487所大中小学与465家养老机构、综合体“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开展志愿助老活动1.1万余次,受益老人近35万人次。
四是发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功能和政策引导作用。按照国家要求,我市自2021年6月全面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目前,我市已经完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政策体系制定,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失智老人纳入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范围。根据我市长护险政策规定,经评定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目前,全市经过失能评定达到重度失能标准且享受待遇的人员2.7万人。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及时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范围,支持、引导和规范养老服务行业发展。截止目前,全市有定点护理机构484家,其中,养老机构303家,医疗机构104家,日间照料服务中心77家。
下一步,我市各部门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为根本目的,坚持传统服务与创新方式相结合,紧贴老年人需求特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实时、高效、便捷的服务。在精准保障上用力,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天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完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管理办法,出台高龄津贴管理办法。持续深入的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不断巩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优化经办服务管理,规范护理服务,支持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提高长期护理服务质量,让更多包括失智老人在内的重度失能人员享受到更加优质的长期护理保障。在提质增效上用力,不断扩大养老服务多元化供给,创新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打造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10个;深化“互联网 养老”服务,推动“津牌养老”智慧服务平台上线,打造智慧化养老服务综合体10家;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1000人。常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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