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莉(女)、乔杨(女)、刘纯洁、齐建华、李庆、李文海、来颖(女)、张长山、张金丽(女)、张献超、陈晖(女)、龚小勇、崔振平、董学琛(女)、韩伟、韩金玉请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