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彭海帆委员提出,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政协天津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政协章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接受彭海帆委员的请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