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天津市委会
当前,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形势持续向好,市场配置创新资源成效显著。但我市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导致承接北京外溢科技成果的项目数量很不理想。
一、存在问题
2018年,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411985项,成交额为17697.42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2.08%和31.83%,平均每项技术合同成交额为429.56万元,科技成果转化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2018年京津冀三地达成技术合同数达100057项,成交总额达5962.87亿元,较2017年增长了13.86%,占全国成交总额的33.69%,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初显成效。然而,由于京津冀三地产业技术梯度落差较大,且天津市部分产业吸纳能力不足,导致我市存在对京优势资源对接不佳、向冀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不畅的双重困境.数据显示,2018年北京技术合同82486项、成交额4957.82亿元,但只有2.12%的技术成果流向我市,即天津市承接北京外溢科技成果严重不足。
二、原因分析
京津产业水平差异较大,区域产业联系度较弱。京津冀区域间产业联系度仍较弱,这是目前京津冀区域技术转移存在对接、转移困境的根本原因。纵观京津冀三地区各技术领域的技术交易成交情况,除先进制造、农业两个领域外,京津冀三地间各技术领域的技术交易成交额比例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京津两地相比,该比例最大是25:1,最小是1.8:1。因此,从区域间的技术交易流量与成交规模可以初步得到以下判断,京津冀区域间产业联系强度较弱,这成为制约三地进一步协同发展的根本原因。
天津地区市场经营性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能力相对不足。天津市拥有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主要是事业法人或内设机构,能够参与市场竞争的技术示范机构(企业性质)相对较少,技术示范机构人员不足、专业人才相对缺乏、技术经纪能力有待提升。对于拥有巨大数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规模上亿元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天津市来说,急需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服务企业、解决企业现实需求、对接企业需求资源等方面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建议
1.做好顶层设计,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及相关服务活动。深入实施《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长期发展规划,积极培育一批高质量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促进我市技术交易机构的发展;制定和完善促进高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的激励政策,扩大技术转让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将专利技术使用权和技术秘密纳入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范畴;制定技术交易奖酬金政策,调动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职务发明人积极性,给予个人与机构政策倾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在岗或离岗创业,从根本上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2.注重科学承接,提高优势产业的承载水平,大力发展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天津市应重点集中承接交通、城建、先进制造、电子信息、资源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等六大领域北京技术溢出成果,目标区域重点瞄准中关村及北京市内五城区;进一步引导天津企业与北京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科技服务人员帮扶激励措施,发展技术转移中心。
3.强化人才支撑,促进技术转移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完善我市技术交易专业化人才建设能力培养、职业培训和激励机制等,把科技服务人员(尤其指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引入或探索建立成熟的技术转移促进模式,增强技术交易机构对技术成果的熟化分析与评价能力,建立科学的服务手册和有效的信息对接渠道,在早期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研发活动,积极完成对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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